寧波聯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屆監事會2020年第三次臨時會議決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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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聯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九屆監事會2020年第三次臨時會議通知于2020年9月28日以郵寄和電子郵件的方式發出,會議于2020年10月9日以現場表決方式在寧波召開。公司現有監事3名,出席監事3名;公司財務負責人董慶慈列席了會議。本次會議的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寧波聯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本次會議由監事會主席李金方主持,經與會監事認真審議,逐項表決通過了以下決議:
一、會議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公司符合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條件的議案》
根據《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關于規范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若干問題的規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關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與配套融資相關規定的決定》等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有關規定,公司監事會經過對公司實際情況及相關事項進行認真的自查論證后,認為公司符合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條件。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 0票,棄權 0票。
二、會議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構成關聯交易的議案》
公司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交易對方為浙江榮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榮盛控股”)。因交易對方榮盛控股為公司控股股東,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構成關聯交易。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 0 票,棄權 0 票。
三、會議審議并通過了《關于本次重組方案調整不構成重大調整的議案》
2019年11月30日,公司召開第九屆董事會2019年第一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公司調整后的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方案的議案》《關于<寧波聯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報告書(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等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以下簡稱“本次交易”)相關議案。2019年12月18日,公司召開了201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本次交易相關議案。
因本次交易未獲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審核委員會審核通過。2020年5月20日,公司召開第九屆董事會 2020 年第二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繼續推進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事項的議案》,同意繼續推進本次交易。
經研究決定,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方案調整的主要內容如下: